快看四川省级环保督察曝光两个典型案例!
: 发布时间: 2024-12-12 作者: 艾尚体育官方入口/p>
4月14日以来,我省高规格、快速度展开第二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位省领导亲自担任督察组组长,先后进驻成都、自贡、攀枝花、阿坝、甘孜5个市(州)。督察组进驻以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严、细、慎、实”的态度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认认真真地对待、及时转办督办群众投诉举报,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4月27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首次公开通报2个典型案例,分别是“自贡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建设管理不规范,治污效果打折扣”和“成都东部新区工地长期管理失控,扬尘污染严重”。
2021年4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贡市督察组调查发现,自贡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党委政府思想认识不到位,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建设管理不规范,运行效果不佳,治污效果打折扣,污水溢流现象时有发生。
2017至2019年,自贡市完成64座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涉及处理规模4.19万立方米/日。其中,12座日解决能力1000立方米及以上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执行岷、沱江流域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52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一级A标。
(一)运行效果不佳。督察组现场抽样监测了15座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10座超标,超标率67%,涉及日解决能力8600立方米,占全部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解决能力的21%;出水氨氮浓度最高超标6.07倍、总磷浓度最高超标1.93倍。沿滩区仙市镇污水处理厂采用简易网兜人工除渣,除渣效果极差;污泥生化池大量污泥死亡,活性污泥沉降比高达77%(参考值20%—40%);沉淀池内斜管损坏,沉淀效果不佳;出水氨氮浓度3.31毫克/升、超标1.21倍,总磷浓度0.88毫克/升、超标1.93倍。
(二)应对检查,一盖了之。大安区牛佛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2000立方米/日,生化池内2组曝气盘有1组长期未运行,实际处理水量约700立方米/日,每天约1000立方米生活垃圾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督察组3月24日前期暗查发现,牛佛镇生活垃圾污水溢流直排沱江,形成约20米长的污染带;4月16日现场明查时,牛佛镇为应对检查,对溢流污水沟一盖了之;4月21日暗查回访时,污水直排问题任旧存在。经监测,溢流生活垃圾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220毫克/升、75.1毫克/升和5.49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Ⅲ类水质标准10倍、74.1倍和26.45倍。
(三)建设管理不规范。督察组抽查发现,自贡市沿滩区、贡井区的5座污水处理厂均未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恶臭气体收集处置设施;7座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管理不到位,未按要求规范贮存在线监测废液,废弃化学试剂桶露天堆放。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党委政府工作使命感、责任感不强,为达成目标而推进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统筹谋划、科学治污认识不深,牛佛镇、何市镇等污水处理厂刚投入试运行即因设计不合理等原因再次技改扩容。主动作为不够,多座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治污效果打折扣。
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水务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流于形式,以文件代替落实。今年1月和2月《自贡市污水处理厂(站)水质常规监测情况通报》有11座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超标,但自贡市水务局只是发文通报,既未开展现场指导,也未督促落实整改。3月,大安区水务局发现牛佛镇存在生活垃圾污水溢流,但仅发函督促自贡信开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加快技改,未主动落实有效举措解决问题。
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贡信开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作为建设运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巡检走形式,运行操作不规范,存在很明显管理漏洞,设施设备受损后长期不维修,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都市督察组进驻前后调查人员对成都东部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建筑施工扬尘管控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调查显示,东部新区建设工地监管失位,道路扬尘管控不力,辖区大气环境质量一直处在“脱管”状态。督察组进驻后,绝大多数工地完成了裸土覆盖,施工强度显著降低。
成都东部新区于2020年5月挂牌成立,辖区面积920平方公里,地处成渝发展主轴的核心位置。成都东部新区成立以来,一批重点项目迅速落地建设,现有建设工地超过200个。
(一)建设工地管理混乱。调查人员抽查东部新区70余个建设工地,都未严格落实“六不准、六必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裸土不覆盖、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湿法作业不落实、进出口冲洗设施不建不用等问题都会存在,扬尘污染十分严重。随机抽查石盘街道巡查台账发现,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之间,成龙简SG1标段、天府国际赛道项目等多个工地长期存在裸土未覆盖、未湿法作业、未冲洗车辆等问题。其他镇(街道)巡查记录也发现类似问题。
(二)道路扬尘管控不力。调查人员现场发现,东部新区在建道路普遍野蛮施工、开放作业。沿线道路抑尘措施和扬尘管控形同虚设,往来车辆带泥上路问题突出,扬尘污染严重,当地群众反映强烈、怨声载道。调查人员在成龙简路和双简路路口随机抽查仅3分钟,就有超过30辆运渣车带泥上路。东部新区客运站至环湖路连接线施工路段管理失控,部分在建工程有大量渣土和垃圾露天堆放。
(三)各级监管层层失守。东部新区成立近1年来,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建设毫无进展,建设经费至今未纳入财政预算,致使不能及时准确掌握该区域空气环境质量,长期“脱管”。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扬尘问题只转交、不督办、不跟踪,对扬尘监管流于形式,导致一些建设工地明知故犯、屡教屡犯,扬尘污染问题愈演愈烈。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2021年立案的23起扬尘污染案件,截至目前无一办结,没有对违法单位形成强有力震慑。东部新区相关镇(街道)基层网格“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扬尘污染问题只记录、不报告、不跟踪。
(一)高位推动乏力,党政同责流于形式。东部新区存在重发展轻环保思想,“党政同责”履行不到位,党工委、管委会成立近一年来从未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在2021年第一季度成都市大气环境质量出现反复、综合指数同比下降28名的严峻形势下,仍未对扬尘管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东部新区“三大战役”领导小组自成立以来,对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部署不深入,对辖区内一天比一天突出的扬尘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实、效果不佳。
(二)部门监管放水,一岗双责失职缺位。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落实工地扬尘管控责任不力,管行业不管环保,履职尽责不够,监督管理缺位,对建设工地管理失控,扬尘治理大打折扣。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对辖区内建设工地、运输车辆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查处不力,存在只查不处、以改代处的情况,扬尘问题久拖未决。相关镇(街道)落实日常网格化监管不严不实,未发挥前沿哨兵作用,助长了实施工程单位肆意违法的嚣张气焰。
(三)环保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东部新区建设项目的相关责任单位守法意识薄弱,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落实,消极应对扬尘防治工作,对行业部门指出的问题毫不在意,对提出的整改要求敷衍应付,扬尘防治整体水平低下,扬尘问题屡禁不止、反复出现。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川观新闻记者 殷鹏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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