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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朱门山渔港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5-31    作者: 产品展示

  ;新建管理用房、智慧渔港、变电所、泵房、公共卫生间等配套附属设施,其中新建管理用房

  项目评价范围内海域环境敏感目标最重要的包含南门坑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浙江临海国家级地质公园生态保护红线、三门红线区、三门泽山、五子岛滨海旅游区、三门湾口重要渔业海域、椒江河口、临海东部农渔业区、临海桃渚旅游休闲娱乐区、浦坝港农渔业区、三门农渔业区、临海农渔业区、五子岛旅游休闲娱乐区、南塘-南田农渔业区、象山农渔业区、东海区主要经济种类三场一通及保护区以及周边海岛及养殖区等;陆域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桃渚国家风景名胜区(龙湾海滨景区)。

  工程实施后对周边海域的水动力和冲淤影响很小,仅限于工程附近的局部区域内。整个趋势是码头平台、前沿水域、外港池及航道区域内流速减小,海床淤积;长腰礁周边及草鞋耙嘴礁西北侧水域周边部分区域潮流略有增强,海床冲刷。

  施工期:施工期悬沙源强不大,加上在开阔海域,稀释环境较好,总包络面积不大,随着施工的结束,悬浮泥沙污染会很快消失;施工期船舶舱底油污水实行铅封,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船舶生活垃圾污水经船载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定期委托相关污水接收单位处置;施工期陆域生活垃圾污水由移动式厕所收集,定期清运至桃渚污水处理厂;陆域施工废水经泥浆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综上,施工废水对海洋和周边地表水水质环境影响不大。

  营运期:渔船生活垃圾污水、码头初期雨水和冲洗废水经码头污水接收装置接收后由压力污水管道输送至后方陆域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渔港管理中心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近期委托槽车清运至桃渚污水处理厂,远期待市政管网接通后纳管;船舶底舱油污水由码头油污水接收装置接收后交由有能力处理的单位处理。综上,本工程营运期废水均可得到一定效果处置,对水质环境影响不大。

  施工期:施工场地采取遮盖、洒水,路面清洁、围挡等方式,能够有效减缓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位于海边,大气扩散能力较强,施工船舶、机械设备排放的尾气、沥青烟气、临时施工场地废气将迅速扩散;施工营地油烟废气经食堂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连接至食堂建筑屋顶排放,不会对旁边的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营运期:渔获物不在码头内储存,卸渔码头每天清洗,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少;渔船和运输车辆燃油废气排放量不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港区食堂油烟废气经食堂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连接至食堂建筑屋顶排放。综上,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噪声昼间达标排放所需的衰减距离为25~89m,夜间达标距离为141~49m。根据现场调查,本工程周边1k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施工期机械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营运期: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码头噪声(包括装卸设备操作噪声及停港船舶鸣笛声)以及运输车辆运行产生的交通噪声。渔船和运输车辆噪声,影响时间短暂,同时根据现场调查,本工程周边1k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营运期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施工期:施工期船舶生活垃圾与陆域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垃圾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施工期钻渣经沉淀固化后与陆域场平、道路工程废弃土石方一并外运综合利用;疏浚土拟船运至浙江大陈北部倾倒区,严禁随意抛弃,对旁边的环境影响不大。

  营运期:船舶生活垃圾、陆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渔货废物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对旁边的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对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营运期对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的负面影响较小。本项目实施造成的底栖生物损失量为2124.5kg,潮间带底栖生物损失量为10.2kg。悬浮物造成的游泳生物损失量为179.4kg,鱼卵损失量为1.356×107粒,仔稚鱼损失量为1.385×107尾。

  项目占地涉及公益林,建筑设计企业应该在项目正式施工前办理完成相应的审批手续,施工期对陆域工程区及周边野生动植物影响不大。

  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主要面临的环境风险类型为:施工期或营运期船舶应操作不当或发生碰撞事故引起的船舶溢油风险。风险评价根据结果得出,在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选择海况好、低潮时施工,优化施工工艺,控制悬浮泥沙量;精确定位,减少超挖土方量;做好施工设备、船舶的日常检查维修;施工船舶底舱油污水定期排放至岸上或水上移动接收设施,并委托资质单位做处置;船舶生活垃圾污水经船载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垃圾污水不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的船舶,定期委托相关污水接收单位做接收处置;施工期陆域生活垃圾污水由移动式厕所收集,定期清运至桃渚污水处理厂;陆域施工废水经泥浆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

  渔船生活垃圾污水、码头初期雨水和冲洗废水经码头污水接收装置接收后由压力污水管道输送至后方陆域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渔港管理中心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近期委托槽车清运至桃渚污水处理厂,远期待市政管网接通后纳管经桃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船舶底舱油污水由码头油污水接收装置接收后交由有能力处理的单位处理。

  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船舶采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低含硫燃料油;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船舶来维护;合理的安排施工作业进度和时间;陆域施工区域应做好围挡防尘措施,配备洒水车定期对施工区、运输道路进行酒水抑尘;运输物料的车辆需密闭;外购商品混凝土拌和商品沥青;运输车辆低速行驶,配备并落实车身轮胎冲洗装置;施工营地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排放。

  要求进入本港区的船舶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5%m/m的船用燃油;码头前沿应设置岸电接入设施,在港船舶使用岸电,减少船舶泊港期间辅机燃油尾气排放;装卸机械、到港船舶和运输车辆应进行定期保养,保证其处在良好的运转工况;每天对码头进行冲洗;港区道路应硬化处理,加强维护,并对其定期洒水;加强对港区车辆和渔船的综合管理,避免车船流量过密、交通堵塞和马达空转等现象。

  船舶生活垃圾与陆域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垃圾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施工期钻渣经沉淀固化后与陆域场平、道路工程废弃土石方一并外运综合利用;疏浚土拟船运至浙江大陈北部倾倒区,严禁随意抛弃。

  船舶生活垃圾、陆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渔货废物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施工船舶应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控制主辅机噪声排放,严控船舶鸣笛;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

  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疏导船舶、加强船岸调度,减少鸣笛;港区进出车辆应限速行驶,禁止鸣笛或选用低噪声喇叭;加强港区、道路周边绿化工作,起到隔声降噪的作用。

  施工作业应避开海域渔业资源产卵、繁殖的季节以及渔业资源量较大的月份;对施工船舶加强管理,划定作业带,限定船舶的活动范围;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使用先进技术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科学作业;做好施工期海水环境跟踪监测和环境监理,同时通过增殖放流等措施补偿本项目造成的生态损失;施工营地及陆域建设前应先剥离上层土壤层,堆放保存好,采取苫盖或截排水等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后期可作为港区用地范围内绿化用土或临时施工用地的恢复用土;严控陆域施工作业范围,尽量减轻对植被的破坏。

  对项目附近的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资源进行跟踪监测,掌握海洋生态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本工程实施后将扩大渔港规模,完善渔港配套设施,加强本区域卸鱼等服务能力,为渔民提供靠泊、补给等一站式服务,提高港区内渔获物生产效率。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海洋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生态红线划定方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港口总体规划等有关要求。工程实施过程可能会对旁边的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建筑设计企业及实施工程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和法规,充分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海洋生态环境补偿、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及跟踪监测,在此前提下,各项不利环境影响程度能获得削减或者减弱,环境风险可控。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实施是可行的。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应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对拟建项目的态度等。

  期限及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