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丨油轮清洗舱作业需注意 这些安全措施一项都不能少
发布时间: 2024-07-22 作者: 产品展示
原油船坞修前或涉及货油舱修理前均需要对舱内进行洗舱、驱气、除气作业,成品油船货油舱修理、运输油种改变时也需进行上述作业,作业期间货油舱、透气管、舱盖附近区域会产生油气聚积,如果违反安全作业规程或未落实安全措施,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重大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本文结合一起油轮清舱时发生的火灾事故案例,提醒洗舱、驱气、除气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清舱:清除货油舱内烃类化合物蒸气、液体或残渣的作业,通常清舱要达到可以进舱检查、进行热工作业或装运不一样的等级货物以防污染的目的。
洗舱:以水、原油、化学清洗剂等作为介质,通过洗舱设备清洗货油舱内表面及其构件的作业。
原油洗舱:运输原油的油船以所载货油作为清洗介质,通过洗舱机在高压下喷射到货油舱内并依靠原油本身的溶解作用,将附着在舱壁、构件及舱底上的油渣洗掉,并同货油一起卸到舱外的作业。
惰性气体:含氧量不足以维持烃类化合物燃烧的单一或混合气体(包括烟道废气、氮气等)。
驱气:将惰性气体通入已惰化的货油舱内,逐步降低氧含量,并降低烃类气体及其他可燃气体含量,使得即使随后向舱内通入空气也不能维持燃烧的作业。
除气:用新鲜空气通入舱内,将舱内有毒、可燃和惰性气体排除,使舱内气体状态抵达安全规定要求的作业。
2017年11月29日2020时许,印度尼西亚籍油船“勇*”轮在珠江口锚地清舱作业过程中,正在进行驱气作业的污油水舱附近主甲板面发生火灾,事故导致附近的5名工人烧伤,其中,3名工人达到重伤级别。
首先进行洗舱作业,船舶用加热过的水通过原油洗舱系统对所有货油舱清洗,洗舱后,将货舱内污油水收集到污油水舱;接着进行驱气作业,船舶用惰性气体系统向已洗过的货油舱注入惰性气体将油气排出,将货油舱内烃类气体浓度降低至2%以内;接着进行除气作业,船舶利用惰性气体系统或移动风机向已驱气的货舱注入新鲜空气并将油气排出货舱,将货舱内烃气溶度降低至不超过可燃下限的1%,最后人员进入货油舱内清理残余。
2017年11月17日,“勇*”轮船东委托DH公司接收该轮污油水和清舱。DH公司将清舱工作转包给LH公司,LH公司承揽后临时招收67名工人上船从事清舱作业,工人全部未经清舱作业专业相关知识培训,未持证上岗,LH公司也不具备清舱作业资质。
2017年11月17日,“勇*”轮抵达珠江口锚地锚地锚泊。公司安排计划于12月1日进船坞修船,厂修前需对所有货油舱和污油水舱进行清舱,清舱作业前有必要进行洗舱、驱气、除气作业。
11月19日,“勇*”轮船员完成货油舱的洗舱、驱气、除气作业,洗舱水排放至污油水舱。
11月28日,LH公司67名清舱作业工人登上“勇*”轮开始对货油舱进行清舱。
1845时,“勇*”轮使用惰性气体系统开始对污油水舱进行驱气。此时,其他货舱的清舱作业已接近完成,工人要求尽快对污油水舱进行清舱作业。大副认为通过污油水舱的PV阀排气太慢,命令水手将舱盖及人孔打开,加快驱气速度。
2020时,工人做污油水舱清舱准备,将电动风机、电动小吊车、铁铲等工具搬至人孔附近,在将电动风机的通风筒往人孔里送时,突然发生爆燃,火势迅速蔓延到甲板附近区域。
经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污油水舱驱气期间在未达到惰化状态时打开舱盖和人孔,清舱作业工人通过人孔向舱内送电动风机通风筒时,通风筒与人孔边缘摩擦产生静电引起油气燃爆,并蔓延到甲板区域。
4.“勇*”轮未对清舱作业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能力未进行审核,对清舱作业过程缺乏组织管理。
5.“勇*”轮作业前未按规定将作业种类、时间、地点、单位等信息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1.船舶应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评估所有和作业有关的潜在风险如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窒息等,确定作业安全检查项目,明确作业负责人。
2.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作业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如选择服务外包公司实施,应确认公司和作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
3.选择合适的作业环境,禁止在酷热、强降雨、冰雪、雷暴等恶劣天气时作业,尽量在白天作业,作业时评估风力条件,避免甲板上滞留高浓度的石油气以及烟囱的火星掉落甲板。
4.备好符合规范要求的作业设备。移动式洗舱机软管绝缘正常,接头和法兰连接处静电跨接线完好;移动式风机应为防爆型,使用时应与船体有效跨接;气体检测设备应包括测氧仪、可燃气体探测仪、毒性气体检测仪,并进行校准;防静电鞋服、绳索,急救器材等。
(3)用污油水舱作洗舱油供给舱时,应先将舱内混有污油的原油全部卸掉,用原油清洗后再装入清洁货油作为清洗用原油。扫舱抽回的原油应先排到另一污油舱,经沉淀分离后,再经水平连通管流入该舱。
(4)洗舱期间保持巡视检查,确保货油舱中的氧气浓度在8%以下,惰气总管中的氧气浓度在5%以下。
(1)惰化状况下洗舱。作业前应测量舱内氧气浓度,每个货油舱至少选择上、中、下3个测点,各测点氧含量均不应超过8%,洗舱作业时,舱内应保持正压,以防空气侵入。
(2)非惰化状况下洗舱。洗舱开始前,对货油舱进行通风,使舱内烃类气体浓度降低到可燃下限的10%以内。洗舱过程中,保持机械通风,定时检测舱内烃类气体浓度,保持舱底排净。
(1)首先进行驱气,驱气时采用船舶规定的透气管排气,将货油舱内烃类气体浓度降至2%以下。
(3)使用移动式风机除气时,应将风筒下端伸到舱里距舱底约1m处,打开舱口盖并关闭惰气入口。
(4)使用惰气风机除气时,应确保返回惰气源的管路及货油舱的惰气入口关闭。
(1)应使用船舶规定的透气管进行除气。货油舱内烃类气体浓度降低至可燃下限的30%以内后,方可在货油舱甲板面进行除气作业。
(2)使用移动风机在货油舱甲板面除气时应将风筒下端伸到舱内距舱底约1m处,调整通风速率和开口数量使排出速度足以将舱气带离甲板区。
(3)使用固定式鼓风设备时,除使用中的鼓风设备外,所有其他鼓风设备与货油舱管系之间的接头应加装盲板。
应在惰化或用水冲洗且除气后的货油舱进行,清舱前舱内烃类气体浓度不高于可燃下限的10%;清舱过程中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舱内静电及蒸汽压力聚集。
(1)清舱前监测舱内氧气浓度应在20%以上,可燃气体浓度不超过可燃下限的1%,有毒气体浓度不超过临界值。
(3)清舱用的铲子、吊桶等工具应以铜制或非金属材料制造成,工具吊入舱内和取出时应装在帆布袋内,禁止使用尼龙布或丝绸擦抹油舱。
(4)作业期间保持连续通风,通风设备运转情况和人员状况应专人值守,现场备妥人员应急救护设备。
1.船上应加强洗舱、驱气、除气、清舱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和安全学习,保证船员熟练掌握工作程序、安全要点和防护知识。
2.定期开展消防、进入封闭空间、人员受伤等项目的应急演习,提高船员应急处置能力。
1.公司应高度船舶洗舱、驱气、除气、清舱工作,逐渐完备体系文件中关键性操作的规程,详细制定风险源标识和防控措施。
3.公司应加强对船舶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支持和监督,保障相关设备、备件的供给,监督船上设备保养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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