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零排放”新路 重庆船舶污水不进长江全部“上岸”
发布时间: 2024-07-07 作者: 酸雾废气处理设备
①停靠在重庆果园港滚装码头的商用汽车滚装船实现生活垃圾污水、含油污水和固体垃圾交岸处置。
②华嘉2号的船员介绍,船舶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装置达标排放阀门和应急直排阀门已被封闭。
③项目经理陈曦介绍,船舶污染物回收处理数据实时上传至信息系统。崔立勇/摄
岁末冬日,重庆果园港滚装码头一派繁忙景象。多艘商用汽车滚装船停泊在宽阔而平静的长江水面上,将上海、湖北等地生产的汽车卸下,再装载一辆辆重庆生产的汽车,准备运往长江中下游省市。
此时,华嘉2号的船员正从卷盘上取出十几米长的水管,一头连接滚装船干舷上唯一的通岸接头,一头连接港口的接收装置,将船舶在长江行驶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全部转移,交岸处置。
生活垃圾污水等全部“上岸”,让长江船舶惯用几十年的“船上处理、达标排放”的方式成为历史,“零排放”和“全接收”的处置新模式也让长江重庆主城段的船舶污染物排放得到高效控制。
华嘉2号的船员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过去“达标排放”是将生活污水收集起来,利用船上的防污装置进行净化,水质达标后再按规定排入长江。在真实的操作中,船员维护使用防污装置过程繁琐、记录繁多,需花费大量精力,也投入大量财力物力。
据了解,船员即使严格按照防污装置的说明书操作,要想完全“达标排放”也并非易事。防污装置的效果很不稳定,温度、PH值、污水产生量变化、水上颠簸等各种各样的因素都会影响净化水平。
“零排放”让船员的压力一下子卸了下来。生活垃圾污水先存在处置柜中,等到港后再把污水抽到岸上进行集中处理,过程简单、操作便捷,再也用不着对排入长江中的水是否达标提心吊胆了。
沿着又窄又陡的台阶走下船舱,华嘉2号的船员用手电照亮了重庆海事局实施的“双铅封”——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装置达标排放阀门和应急直排阀门已全部被封闭,整艘船只留一个通岸接头,确保污水百分百“上岸”。
不仅是生活垃圾污水,长江重庆段船舶产生的固体垃圾和机械运转产生的含油污水,都已采取了“船上储存、交岸处置”的“零排放”。
重庆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处长尹子卉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重庆市船舶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的“零排放”是针对重庆上游高度敏感的生态环境要求及内河航行船舶水污染物总量不大、靠港作业频繁、接收体系逐渐完备等特点而采取的新举措,靠泊、锚泊和作业的船舶污染物通过贮存设施收集后进行交付接收转岸处理,是船舶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治理的终极目标,促进了长江航运绿色可持续发展。
尹子卉介绍,采取新模式后,船舶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合规处理的难度显而易见地下降,长江重庆段2020年前三季度船舶水污染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同比减少26%,防治效果明显改善。
重庆朝天门海事处工作人员杨阳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双铅封”将排污口由“看不见”的水下移到“摸得到”的船舷上,由“多出口”变“单出口”,从硬件上杜绝偷排漏排。执法人员通过加大现场检查、抽样检测和违法查处等监管手段,确保“零排放”工作有效落实。
船舶污染物解决方法的转变促进了长江水质保护,得到了船员的支持,更因为经营成本降低获得了航运公司的极大欢迎。
使用防污处置设备,每艘船舶每年至少投入10万元,有些船舶投入高达数十万元。生活垃圾污水“上岸”,船舶辅机不用再为处理生活垃圾污水而24小时运转,仅燃油费用一项,一艘船单月就能省下数千元。综合计算,重庆市登记船舶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处理装置每年消耗燃油2万余吨,燃油成本高达1亿元。“零排放”每年成本仅3000万元,运行成本降低了70%,更减轻了船舶持续消耗燃油对大气的污染。
截至2020年11月底,已有193家航运企业(占重庆长江干线艘船舶(占重庆登记船舶量的75.8%)主动申报实施水污染物“零排放”。
船舶垃圾、生活垃圾污水、含油污水“上岸”后,将接入城市接收转运系统,实现“船-港-城”有效连接。在重庆果园港滚装码头,“长江干线船舶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联合监管与信息服务系统”项目经理陈曦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码头配备了智能接收设备,船员可以便捷地用手机扫二维码交付,交付仅需拍照上传留证,设备将自动称重或计量,数据实时上传至信息系统,形成交付联单。“收了多少,转移了多少,通过系统一目了然。”他介绍,船舶污染物实现了来源可溯、去向可寻。
长江干线重庆段通航里程占长江干线,航运市场繁荣,年均货运量超2亿吨。重庆主城中心港区水域全长71.9公里,两江四岸共有112个码头,年均3万余艘船舶进出港。统计显示,重庆市已建成船舶污染物固定或移动接收设施1631个,长江重庆段码头全部具备了船舶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接收能力。
如今,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长江办)统筹协调、重庆海事局主导推进、多部门联动配合的船舶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零排放”模式取得了很明显的成效。航运企业压力轻了,船员笑了,长江水更清了。重庆的船舶污染物正在走出一条多方共赢的“零排放”新路。
2020年7月,《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审议通过,在全国率先将“推进船舶污水收集上岸集中处置”纳入地方性法规,为船舶污染物综合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四川、湖北高度认可这一模式,对重庆市的“零排放”船舶相关设备实施了免检。据了解,未来这一创新举措也有望在长江沿线更多省市得到普遍应用。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热点新闻
- • 【48812】工业污水处理概念股一览 2021年工业污水处理龙头概念股有哪些
2024-05-10
- • 海普欧污水处理设备与润发环保携手合作 推动乳山环保事业发展
2024-05-10
- • 干货!2021年中国水务行业产业链现状及市场之间的竞争局势分析 供水和污水处理成为重要一环
2024-05-10
- • 农村污水处理山东海普欧环保携手共建美丽家园
2024-05-10
- • 【干货】污水处理行业产业链代表企业全景生态图
2024-05-11
- • 【48812】城南污水处理工程进入设备装置
2024-05-12
- • 仪陇河西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5月底完成管网和设备安装
2024-05-13